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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

1998-11-26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祝晓风 我有话说
学者访谈(12)

关于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

——访董奇

本报记者 祝晓风

董奇,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健康与教育研究所所长、发展心理研究所副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著有《心理与教育研究方法》、《自我监控与智力》、《儿童创造力发展》等著作。目前主要从事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与教育、教师心理健康与促进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记者: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是您目前研究的一个主要领域。现在有的报道说我国儿童有心理健康问题的占到30%甚至更多。请您谈谈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董奇(以下简称董):从我们的研究及国内的有关研究看,目前在我国儿童青少年身上确实存在着某些心理与行为问题;但其中的许多问题是一些发展性的问题,是处于转型的社会的巨大变动所带来的。现在孩子所面对的问题有许多是从前的孩子不会遇到的,而适应这种变化,不仅是他们面临的发展任务,而且也是成人面临的发展任务,对此,我们应该有一个客观的、历史的认识。

这个观点可能与一些报道所说的结论不同。我认为很有必要对已有的研究进行分析,分析研究结论是如何得出的,研究过程本身是否客观、科学。如果说我国儿童青少年30%甚至更多的心理健康有问题,那么标准是什么?只有首先将标准问题予以澄清,它是属于什么程度、什么层次、什么范围、什么性质的问题,才能客观地揭示儿童青少年的心理健康与问题状况。

记者:您的意思是说,已有的研究可能存在一些问题?

董:在某种意义上讲是这样。目前,在心理健康的研究中,许多基本概念尚未达成共识,具体评价标准亦不统一,我国目前尚未制定出统一的标准。因此,研究者在得出结论时应特别慎重。有的在定标准时显得不够慎重,在此情况下得出的结论也就值得思考。如果这样的结论再由媒体传播,则可能产生某些不恰当的影响。

记者:在引进、使用国外研究工具方面,是否也有值得注意的问题呢?

董:是的。由于心理健康及其标准与文化存在着密切的关系,在引进、使用国外研究工具时,尤其要慎重。比如,我国孩子在受到表扬或对自己进行评价时往往会说“我做得不太好”或“我做得还很不够”,但这并不意味着说这话的孩子缺乏自信,而是一种文化习俗的反映。所以,我们在引进、使用国外研究工具时首先应当对其进行修订,并要特别注意检验其在我国文化背景下的适用性。更重要的是要努力建立、发展适宜于我国文化背景的评价工具。

记者:当前我国儿童青少年构成上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有着大量的独生子女,他们的心理健康问题已受到广泛关注。请您谈谈对他们心理发展、心理健康状况的看法。

董:独生子女大量出现,这是我国的特殊国情,我们曾对中小学、大学独生子女的心理发展进行过研究。根据我们的研究,独生子女在总体上并不比非独生子女差,反而在一些方面,比如智力、学业成就、自信、自我概念等方面优于非独生子女,并且较少焦虑、恐惧、抑郁等内向型心理问题。独生子女在上述方面发展较优的一个重要原因,可能在于其家庭通常可以集中人力、物力的投入,对孩子成长教育可能更重视,因而使之具有可能获得更好发展的环境。家庭资源的集中投入,对于成长在发展中国家的中低收入家庭的孩子显得特别重要。

客观地看,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没有兄弟姐妹,这是否意味着它必然会对儿童心理健康发展产生不良影响呢?在我国,孩子在学校的时间很长,我国独生子女生活的社会环境有其特殊性,例如,同学间的交往可以部分地弥补兄弟姐妹的缺乏。此外,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的比例已经发生很大变化,独生子女已开始成为多数,在这种情况下,非独生子女反而处于一定压力之下,这些都可能对孩子发展产生影响。另一方面,有兄弟姐妹未必对孩子都是积极影响。从目前儿童心理学的一些研究结果看,在多子女家庭中,孩子间也常会发生一些矛盾冲突,争吵、打架的情况也不少见。

从另一角度分析,独生子女身上存在的某些问题,“独生”未必是主要的因素,很多则是当前社会变化和家长教育方式变化的反映,而并非因为仅仅只有一个孩子。令人遗憾的是,目前有些研究在没有对照组的情况下,也得出独生子女任性、懒惰、不能吃苦等等结论,这样下结论其科学性是值得考虑的。

记者:现在离婚现象日益增多,生活在单亲家庭中的孩子也越来越多,请您谈谈离异家庭子女的心理健康问题。如果从孩子发展的角度考虑,父母离婚好还是不离婚好?

董:该不该离婚是一个复杂的、涉及多方面的社会问题,也是当事人双方的事情。我们主要研究探讨的三个问题是:第一,离异家庭子女和完整家庭子女相比,其心理健康水平如何?第二,离异家庭子女群体中发展存在多大差异,其原因是什么?第三,怎样帮助离异家庭子女适应家庭的变化、促进其心理健康发展?

我们的研究和国内外其他一些研究都表明,在学习、情感、某些行为、自信等方面,离异家庭子女总体上的确存在着一些问题,但这只是总体平均数的差异。事实上也有许多离异家庭子女是发展良好的,也有不少完整家庭子女的发展一般或存在问题。内部差异显著,其原因何在?离婚这件事本身对孩子有什么影响?我们在研究中发现离婚家庭中家庭冲突的平均水平高于完整家庭,而家庭冲突则是影响孩子心理健康的最关键的因素。举例来讲,如果夫妇双方从30岁吵到50岁,即使他们不离婚,持续的家庭冲突对他们孩子的负面影响有可能会大于较早离婚的家庭。反过来,有的父母很明智,他们吵架时从不当着孩子的面,他们的离婚过程对孩子来讲也是平和的,而且离婚之后可能较好地处理几方关系,这样对孩子的不利影响就大大减低了。

记者:您认为媒体在促进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方面应当怎样做?

董:作为引导大众思考与行为的媒体在促进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方面应当高度重视、注意如何积极地引导大众、传播科学观念。有些报道虽然出于良好的动机和愿望(比如不希望离婚率上升),但其效果未必都良好,有时甚至还可能产生一些负面效果。过分渲染离异家庭子女所面临的困扰及部分离异家庭子女的不良发展可能导致一种带偏见的“社会刻板印象”,使得社会、人们甚至离异家庭子女本人倾向于认定父母离异是对孩子的毁灭性打击,离异家庭孩子一定发展不良。其结果可能给离异家庭子女造成一定的心理压力、不良的社会成长环境,误导他们悲叹命运、怨恨父母、不满社会,进而可能影响其将来的社会适应。事实上,有许多离异家庭的子女发展良好,在“逆境”中自强自立,不怨天尤人,媒体应予以关注。帮助离异家庭子女振作自强,引导他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对自己发展负责,使他们认识到成功要靠自己的努力与奋斗,而非依赖父母,也是极为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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